113年度臺中市創意閱讀推銷高手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度施政計畫。
二、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深度閱讀,提升創造思考能力。
二、以活潑多元的發表形式,檢核學生之閱讀成果。
三、透過創意行銷方式,推廣好書閱讀,蔚成全市閱讀學習風氣。
四、擴大故事志工培訓成果,提供發表舞臺,激勵家長參與閱讀推廣活動。。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學校: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
肆、工作項目:
一、辦理臺中市國民小學創意閱讀推銷高手比賽
(一)競賽日期:113年5月1日(週三)、5月3日(週五),實際競賽時間視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於領
隊會議公布。比賽當天上午8:20-8:40報到,8時50分開始比賽;下午1:00-1:20報到,1:30分開始
比賽。
(二)競賽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414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341號)。
(三)競賽組別及內容:
組別 比賽日期 參加對象 時間 競賽方式 評分標準
A.
故事小天使
(單人組)
5月1日
國小一、二
年級學生
3~4
分鐘
參賽選手(限1人)以口說故
事的方式表現所閱讀的故事內
容。
語音40%
內容50%
台風10%
C.
閱讀推銷高手
(團體組)
5月1日
國小五、六
年級學生
4~5
分鐘
三至五人為一隊,以創意說、
演方式推薦好書,以激發觀眾
閱讀的慾望。
語音30%
內容40%
台風10%
行銷創意15%
團隊默契5%
B.
「讀」家報導
(單人組)
5月3日
國小三、四
年級學生
3~4
分鐘
參賽選手(限1人)以扮演校
園小主播的方式,於主播台前
(坐姿、立姿皆可)進行
「讀」家報導,報告閱讀心得
或介紹好書的內容。
語音40%
內容50%
台風10%
D.
人氣故事王
(雙人組)
5月3日
學校家長、
實習老師、
故事志工
5~6
分鐘
參賽選手(限二人)以創意
說、演方式實際對小朋友說故
事,引起孩子對故事的興趣。
語音30%
內容40%
台風10%
創意表現15%
合作默契5%
2
(四)競賽辦法:
1.取材:限已出版之兒童圖書出版品,題目及內容不拘。
2.語言:以國語為原則。
3.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總平均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4.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動作等先開始為基準)為計時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
音或動作等最後結束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5.形式:
(1)表現手法不拘,可以攜帶輔助道具,或以其他方式增添創意。
(2)道具以參賽者能獨立操作為限,布景、服裝以配合故事情境或自然為宜,避免過度鋪張(服裝、
道具、布景不列入評分)。
6.其他報名及比賽注意事項:
(1)A、B、C組學生比賽:50班以上學校,四組選二組參加;超過36班,未滿50班者,至少擇一組報
名;36班以下自由報名參加;各組每校限報名1隊。
(2)D組成人比賽請本市各校(不分區域)積極鼓勵實習老師、志工及家長組隊參加,每校最多報名
一隊。
(3)雙人組、團體組均不得跨校組隊。
(4)參賽選手凡經報名且公告比賽組別後得予退出、不得換人。閱讀推銷高手(團體組)、人氣故事王
(雙人組),若因選手退出造成無法組隊,視同棄權。
(5)各組參賽人員應於比賽開始前完成報到手續; 進入比賽場地後除中場休息時間外、不得再離開比
賽場地,手機請關機,不得攝影,以免影響比賽活動進行。已完成比賽者,得先行離開比賽會
場。(比賽完畢後主辦學校會提供各校比賽影片,並將各組擇優錄影檔案上傳至公開系統、平台
供各界觀賞觀摩)
(6)A、B、C組參賽人數如分別超過35人(隊),D組超過25隊,則由電腦依亂數排序分數組比賽,並
分別錄取名次。
(7)聞「X號請準備」時,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但不得與他
人交談。
(8)聞呼號後即登臺,如呼號三次未上臺者,即以棄權論。
(9)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或委託承辦學校攝製各項比賽實況及製作光碟、
影帶等相關教材,並請填寫授權同意書【附件1或2】,同意並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承辦學
校對比賽員參與本活動之過程,進行錄音及錄影,以推廣校園閱讀活動。
(10)報名隊數及賽程表於報名、抽籤後公告,請參賽者自行查閱。
(11)申訴:參加比賽之各級學校業務承辦人員為單位領隊,若有申訴事件,應由領隊填具書面申訴
單,詳述申訴理由,並於當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向承辦學校提出(申訴地點:該承
辦學校校長室),逾時不予受理。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
評判委員之評分、講評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五)報名方式:
3
1.參賽學校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113年3月19日(二)上午8時起至113年3月25日(一)下午5時
止,於網址http://www.cjes.tc.edu.tw/網路公告(使用google表單)登錄報名資料。
2.請填寫授權同意書【附件1或2】,並將報名表【附件3】紙本逐級核章(正本),於113年3月27日(三)
以前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僑仁國小教務處簽收。送件資料,請於信封外書寫:﹝閱讀推銷高手比
賽報名資料﹞,逾時或資料(授權同意書、報名表)不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參
賽。
3.為求公正,未經網路登錄報名或未經學校核章者,恕不受理。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且公告比賽組別
後,不得申請更改報名資料;紙本資料與網路登錄資料不符,以各校網路登錄資料為準,並補足正
確紙本資料。如因電腦無字可選時,得以同音相似字代替,再於備註欄說明,並於紙本報名表上以
正楷更正。
(六)抽籤時間:113年4月12日(五)下午2時於僑仁國小僑仁樓會議室(一)舉行(不另行通知,由承辦學
校公開透過電腦依亂數排序進行分組及排定比賽序號,並於教育局網站公告各校出場序號)。
(七)獎勵名額:
各組視參賽人數擇優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第四名、第五名若干名,前三名
發給獎品;除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給嘉獎乙次外,其餘前五名獲獎參賽者及指導老師核發本局獎狀
乙幀。
(八)承辦人員、參賽員及指導老師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行發文通知。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度施政計畫。
二、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總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學生深度閱讀,提升創造思考能力。
二、以活潑多元的發表形式,檢核學生之閱讀成果。
三、透過創意行銷方式,推廣好書閱讀,蔚成全市閱讀學習風氣。
四、擴大故事志工培訓成果,提供發表舞臺,激勵家長參與閱讀推廣活動。。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學校: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
肆、工作項目:
一、辦理臺中市國民小學創意閱讀推銷高手比賽
(一)競賽日期:113年5月1日(週三)、5月3日(週五),實際競賽時間視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於領
隊會議公布。比賽當天上午8:20-8:40報到,8時50分開始比賽;下午1:00-1:20報到,1:30分開始
比賽。
(二)競賽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414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341號)。
(三)競賽組別及內容:
組別 比賽日期 參加對象 時間 競賽方式 評分標準
A.
故事小天使
(單人組)
5月1日
國小一、二
年級學生
3~4
分鐘
參賽選手(限1人)以口說故
事的方式表現所閱讀的故事內
容。
語音40%
內容50%
台風10%
C.
閱讀推銷高手
(團體組)
5月1日
國小五、六
年級學生
4~5
分鐘
三至五人為一隊,以創意說、
演方式推薦好書,以激發觀眾
閱讀的慾望。
語音30%
內容40%
台風10%
行銷創意15%
團隊默契5%
B.
「讀」家報導
(單人組)
5月3日
國小三、四
年級學生
3~4
分鐘
參賽選手(限1人)以扮演校
園小主播的方式,於主播台前
(坐姿、立姿皆可)進行
「讀」家報導,報告閱讀心得
或介紹好書的內容。
語音40%
內容50%
台風10%
D.
人氣故事王
(雙人組)
5月3日
學校家長、
實習老師、
故事志工
5~6
分鐘
參賽選手(限二人)以創意
說、演方式實際對小朋友說故
事,引起孩子對故事的興趣。
語音30%
內容40%
台風10%
創意表現15%
合作默契5%
2
(四)競賽辦法:
1.取材:限已出版之兒童圖書出版品,題目及內容不拘。
2.語言:以國語為原則。
3.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總平均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4.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動作等先開始為基準)為計時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
音或動作等最後結束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5.形式:
(1)表現手法不拘,可以攜帶輔助道具,或以其他方式增添創意。
(2)道具以參賽者能獨立操作為限,布景、服裝以配合故事情境或自然為宜,避免過度鋪張(服裝、
道具、布景不列入評分)。
6.其他報名及比賽注意事項:
(1)A、B、C組學生比賽:50班以上學校,四組選二組參加;超過36班,未滿50班者,至少擇一組報
名;36班以下自由報名參加;各組每校限報名1隊。
(2)D組成人比賽請本市各校(不分區域)積極鼓勵實習老師、志工及家長組隊參加,每校最多報名
一隊。
(3)雙人組、團體組均不得跨校組隊。
(4)參賽選手凡經報名且公告比賽組別後得予退出、不得換人。閱讀推銷高手(團體組)、人氣故事王
(雙人組),若因選手退出造成無法組隊,視同棄權。
(5)各組參賽人員應於比賽開始前完成報到手續; 進入比賽場地後除中場休息時間外、不得再離開比
賽場地,手機請關機,不得攝影,以免影響比賽活動進行。已完成比賽者,得先行離開比賽會
場。(比賽完畢後主辦學校會提供各校比賽影片,並將各組擇優錄影檔案上傳至公開系統、平台
供各界觀賞觀摩)
(6)A、B、C組參賽人數如分別超過35人(隊),D組超過25隊,則由電腦依亂數排序分數組比賽,並
分別錄取名次。
(7)聞「X號請準備」時,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座,靜候呼號;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但不得與他
人交談。
(8)聞呼號後即登臺,如呼號三次未上臺者,即以棄權論。
(9)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或委託承辦學校攝製各項比賽實況及製作光碟、
影帶等相關教材,並請填寫授權同意書【附件1或2】,同意並授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承辦學
校對比賽員參與本活動之過程,進行錄音及錄影,以推廣校園閱讀活動。
(10)報名隊數及賽程表於報名、抽籤後公告,請參賽者自行查閱。
(11)申訴:參加比賽之各級學校業務承辦人員為單位領隊,若有申訴事件,應由領隊填具書面申訴
單,詳述申訴理由,並於當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向承辦學校提出(申訴地點:該承
辦學校校長室),逾時不予受理。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
評判委員之評分、講評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申訴。
(五)報名方式:
3
1.參賽學校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日期:113年3月19日(二)上午8時起至113年3月25日(一)下午5時
止,於網址http://www.cjes.tc.edu.tw/網路公告(使用google表單)登錄報名資料。
2.請填寫授權同意書【附件1或2】,並將報名表【附件3】紙本逐級核章(正本),於113年3月27日(三)
以前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僑仁國小教務處簽收。送件資料,請於信封外書寫:﹝閱讀推銷高手比
賽報名資料﹞,逾時或資料(授權同意書、報名表)不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參
賽。
3.為求公正,未經網路登錄報名或未經學校核章者,恕不受理。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且公告比賽組別
後,不得申請更改報名資料;紙本資料與網路登錄資料不符,以各校網路登錄資料為準,並補足正
確紙本資料。如因電腦無字可選時,得以同音相似字代替,再於備註欄說明,並於紙本報名表上以
正楷更正。
(六)抽籤時間:113年4月12日(五)下午2時於僑仁國小僑仁樓會議室(一)舉行(不另行通知,由承辦學
校公開透過電腦依亂數排序進行分組及排定比賽序號,並於教育局網站公告各校出場序號)。
(七)獎勵名額:
各組視參賽人數擇優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第四名、第五名若干名,前三名
發給獎品;除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給嘉獎乙次外,其餘前五名獲獎參賽者及指導老師核發本局獎狀
乙幀。
(八)承辦人員、參賽員及指導老師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行發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