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繪本創作比賽
一、依據
(一)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計畫。
(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3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全市閱讀活動,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推動親子閱讀風氣,共創書香家庭。
(二)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
(三)為讓租稅教育從小扎根,孕育依法納稅的好國民,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合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
七、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高中學生及教師
八、競賽類組
(一)自由題材繪本類:分為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4組。
(二)自由題材電子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教師組等2組。
(三)租稅教育繪本類:分為國小學生組、國小親子組、教師組等3組。
(四)租稅教育電子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等1組。
九、作品規格
(一)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作品尺寸(封面)以A4或16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2.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
3.作品應以紙本平面繪圖(或電腦繪圖輸出)為主,除紙張圖稿、報紙剪報等平面式素材外,請勿黏貼其他素材(如黏土、塑膠玩具等)。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如有貼黏附件者,務必黏貼牢固;送件參賽時,如有掉頁、附件脫落現象等疑慮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避免後續爭議。
※請勿薦送立體書類型作品。
(二)電子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電子作品應以自由軟體製作為原則。作品應以可自動執行格式,存於光碟片(CD或DVD)件送。
2.創作尺寸以A4或16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3.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創作內容應包含影像、動畫、配樂、旁白等,具自動及手動播放功能,檔案大小請勿超過100MB。
(三)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一)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計畫。
(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3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全市閱讀活動,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推動親子閱讀風氣,共創書香家庭。
(二)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展現閱讀成果。
(三)為讓租稅教育從小扎根,孕育依法納稅的好國民,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合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
七、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高中學生及教師
八、競賽類組
(一)自由題材繪本類:分為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4組。
(二)自由題材電子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教師組等2組。
(三)租稅教育繪本類:分為國小學生組、國小親子組、教師組等3組。
(四)租稅教育電子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等1組。
九、作品規格
(一)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作品尺寸(封面)以A4或16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2.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
3.作品應以紙本平面繪圖(或電腦繪圖輸出)為主,除紙張圖稿、報紙剪報等平面式素材外,請勿黏貼其他素材(如黏土、塑膠玩具等)。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如有貼黏附件者,務必黏貼牢固;送件參賽時,如有掉頁、附件脫落現象等疑慮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避免後續爭議。
※請勿薦送立體書類型作品。
(二)電子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電子作品應以自由軟體製作為原則。作品應以可自動執行格式,存於光碟片(CD或DVD)件送。
2.創作尺寸以A4或16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3.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創作內容應包含影像、動畫、配樂、旁白等,具自動及手動播放功能,檔案大小請勿超過100MB。
(三)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