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 函.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及第五點修正條文.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及第五點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