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高階培訓實施計畫各1份

主旨: 檢送本市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高階培訓實施計畫各1份,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114年「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按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3條規定略以,需持有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知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市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始得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
三、 另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及體罰事件第3次聯繫會議紀錄決議,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校長為性平會主任委員,應具備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程序之認識及校園性別防治知能,爰為加強學校之性別平等專業訓練,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以保障學生權益。
四、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次:
(一) 研習時間:
1、 初階第一梯:114年6月2、3、4日(星期一、二、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2、 初階第二梯:114年6月16、17、18日(星期一、二、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3、 進階:114年7月1、2、3、7日(星期二、三、四、一)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4、 高階:114年9月3、4、8日(星期三、四、一)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
1、 初階: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本部求真樓K101音樂廳(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2、 進階、高階: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本部求真樓K107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三) 參加對象:
1、 本府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相關行政人員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每校限1人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倘校內尚無完成培訓之人才庫人員,務請指派1名相關業務人員參加,其餘學校請視校內需求積極薦派人員參加,如有餘額始得開放邀請法學專業人員參加。
(四) 研習注意事項將於研習前3天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錄取人員,屆時請予以留意。
五、 有關初階、進階研習報名期間自114年5月13日(星期二)起至活動前一週止、高階研習報名期間自114年8月4日(星期一)起至活動前一週,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 初階培訓研習第一梯代碼:5024499、初階培訓研習第二梯代碼5024506,進階培訓研習代碼:5024536、高階培訓研習代碼:5026709),並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及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市烏日區九德國小莊詠植主任,聯絡電話:04-23366540轉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