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甄選彙編校園正向管教故事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臺中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三)教育部推動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
(四)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15條。
(五)教師法第17條。
(六)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七)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輔導實施要點。
二、目標
甄選彙編教師正向管教之有效方法與班級經營之教學現場故事,建置具本市特色之教師正向管教策略之參考資料,提昇教師有效教學,以期展現教師教學專業自主權。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
四、參加對象:
(ㄧ)班級數20班以下之各國民中學及小學自由參加。
(二)班級數21班以上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及小學,每校至少繳交1件。
(三)教育現場處處有故事,請各校踴躍推薦教師參加。
五、實施方式
由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各校推薦作品進行審查,遴選「特優」、「優等」及「佳作」之作品。獲選「特優」、「優等」及「佳作」之作品等範例,除由教育局頒給撰稿費鼓勵外,並依計畫給予獎勵。
六、甄選類別:以「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二種類別為主。
七、甄選內容
以學校行政團隊或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故事,藉由教學現場故事以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激發個人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故事寫作參考格式詳見附件一)。
八、徵選標準及評審方式
(ㄧ)評選標準
1.故事整體架構之完整性(30%)
2.是否符合正向管教之概念(25%)
3.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25%)
4.特色或創意(20%)
(二)評審方式
1.由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各校推薦之作品進行審查。
2.國中組遴選「特優」1件、「優等」2件及「佳作」4件作品。(視送件水準,斟酌錄取件數。)
3.國小組遴選「特優」3件、「優等」6件及「佳作」10件作品。(視送件水準,斟酌錄取件數。)
九、投稿及收件
(ㄧ)收件日期:114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請各校將「校園正向管教故事」紙本一式三份(請加封面)及報名表(附件二)、授權書(附件三)掛號郵寄43346臺中市沙鹿區中清路六段567號 公明國中學務處 收。【信封封面請務必註明「校園正向管教故事徵選」】,附件一WORD檔或PDF檔請上傳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ApZMusc1aJ9qXriT6,方完成送件程序。
十、注意事項
(一)每人以投一件作品為限,內容請依範例徵選格式(附件一)撰寫,並依附件格式填寫報名表(附件二)及授權書(附件三)
(二)參加甄選之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惟每件作品報名之參選者至多以四人為限。
(三)凡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之作品,不得重複投稿,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其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勵、獎狀時,所領獎勵、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
(四)投稿作品以自行設計為主,舉凡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得獎作品本市教育局擁有發表、公佈、壓製光碟出版發行等非營利性無償使用權利,不再致酬,得獎者並得視需要配合修改,提供本市教師分享使用。
(六)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十一、觀摩研討會暨表揚活動:
(一)辦理日期:另文公告。
(二)辦理方式:遴選得獎教師親自演示,並請各校派員參加觀摩研討會相互交流學習。
(三)辦理地點:臺中市公明國民中學。
十二、考核與獎勵
(一)作品獲選為特優、優等、佳作者,獎勵如下:
1.特優: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嘉獎乙次,另頒發獎牌乙座暨稿費(每件)新臺幣1,200元整。
2.優等:頒發獎狀乙張暨稿費(每件)新臺幣1,000元整。
3.佳作:頒發獎狀乙張暨稿費(每件)新臺幣600元整。
(二)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核予敘獎。
十三、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四、本計畫陳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臺中市114年甄選校園正向管教故事格式
壹、故事架構(可以心智圖來呈現)
一、 標題
二、 對象
三、 情境說明
四、 採行策略
五、 進行流程 (含步驟、流程及所需時間,可表列)
六、 引用資源 (含人力設備與教材)
七、 效益評估
貳、延伸學習(如學習單、配套措施等)。
參、回饋與建議(對採行正向管教措施後的學生/家長回饋或建議)。
肆、心路手札(可提供採行正向管教後之心得,如能附上照片或相關資料者更佳)。
伍、參考資料。
陸、校園正向管教範例故事(請以800至1500字敘述教育現場遇到事件及處理情形。)
附件二
臺中市114年徵選校園正向管教故事活動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參加類別 □ 班級經營 □ 個案輔導 (限擇一類別)
參加組別 □ 國中組 □ 國小組
作品名稱
目標 對象
採行策略
(請簡單條列式敘述)
作 者(請全部填寫,至多四人)
姓名:
性別:□男 □女 服務學校:
職稱:
姓名:
性別:□男 □女 服務學校:
職稱:
姓名:
性別:□男 □女 服務學校:
職稱:
姓名:
性別:□男 □女 服務學校:
職稱:
得獎稿費領取代表人:
主要聯絡人:
聯絡電話:(O) (H)
E-mail:
聯絡地址:□□□
相關附件 □無 □有,
遴薦機關/單位(請蓋印信或核章):
附件三
臺中市114年徵選校園正向管教故事活動授權書
本人 等同意具有著作財產權之(共同)作品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得無償以印刷、光碟或數位化等各種方式,重製後展示、發行或上載網路,且不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授權人代表: 印章
身份證字號:
中華民國114年 月 日